招标公告
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永泰县岭头坪矿区铅锌金银矿普查项目实地核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 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JRF2025102。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者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4.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声明函。
4.7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的网页截图查询记录。
4.8其他:
4.8.1具备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8.2具备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8.3参与核查工作的技术人员需掌握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 16 日],[每天08:30到12:00,14:30到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址: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2号时代国际广场4层401)。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9月18日][ 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状元首府1号楼沿街店面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2025年9月18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状元首府1号楼沿街店面3层。
7、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招标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8、招标人: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县府路155号
联系人姓名: 张杰
联系方法:13805029596
9、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2号时代国际广场4层401
联系方法:0591-87530551
项目联系人:黄工
招标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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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合同包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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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建省永泰县岭头坪矿区铅锌金银矿普查项目实地核查项目 |
300000元 |
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提交经单位总工办审核的实地核查报告(含图件) |
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