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致:福建金宏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恒鑫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旭炑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镇建南村西坪自然村水毁修复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部门补助上级交通部门补助镇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控制价:268378元;K=8%,发包价:24154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通镇建南村西坪自然村水毁修复工程,具体以核定的本工程控制价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近年内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8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9]29号和榕交建[2008]84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2月5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2月9日17时00分00秒派员到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室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记名方式报名。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失信记录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fjrfxm.580bysj.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电话:137 0592 8858;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室;
电话:0591-87530551;
联系人:黄工